【REACH】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有关甲醇和甲基吡咯烷酮的限制条例

2018-04-26 14:5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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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希科检测

 2018年4月19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(EU)No 2018/588和(EU)No 2018/589,在REACH法规附件XVII中新增N-甲基吡咯烷酮(NMP)和甲醇的相关条例。

      REACH法规附件XVII中新增条目如下:

序号

化学物质

限制条件

69

甲醇

CAS 67-56-1

EC 200-659-6

2018 5 9 日之后,不得在挡风玻璃清洗液或除霜

液中将浓度(以重量计)等于或大于 0.6 %的产品投放市场

供应给普通民众。

71

N- 甲基吡咯烷酮

NMP

CAS 872-50-4

EC 212-828-1

1. 除非制造商、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已在相关的化学品安全

报告( CSR )和安全数据( SDS )中列入(派生的无效应

水平( DNELs )为工作人员的吸入量低于 14.4 mg/m 3

皮肤接触量低于 4.8 mg/kg/ 天),否则不得在 2020

5 9 日之后使用浓度等于或大于 0.3 %的该物质或其混合

物投放市场。

2. 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

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接触量低于第 1 条规定

DNEL ,否则不得在 2020 5 9 日之后使用浓度等

于或大于 0.3 %的该物质或其混合物进行生产或使用。

3. 作为豁免,第 1 款和第 2 款中规定的义务应从 2024

5 9 日起适用于投放市场使用或用作涂布电线过程中的

溶剂或反应物。

      该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,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起开始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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