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RoHS】欧盟修订RoHS法规附件III有关铅的豁免条例
- 2018-05-22 14:4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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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希科检测
2018年5月18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(EU)2018/736~(EU)2018/742共七条指令,修订欧盟RoHS法规附件III中不同物质中的铅含量的豁免条例。该法规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
RoHS法规附件III的对应条例由以下内容代替:
豁免 |
适用范围及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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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(a) |
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,在用于加工的钢和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 0.35( wt)。 |
到期日: — 第 8类和第 9类中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—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—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 |
6(a)-I |
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,在用于加工的钢中铅含量不超过 0.35%( wt),在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 0.2%( wt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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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。 |
6(b) |
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,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 0.4%( wt)。 |
到期日: — 第 8类和第 9类,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—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—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。 |
6(b)-I |
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,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 0.4%( wt),若其来源于回收的含铅铝废料。 |
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。 |
6(b)-II |
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,在用于加工的铝中铅含量不超过 0.4%( Wt)。 |
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,截止至 2021年 5月 18日。 |
6(c) |
在铜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 4%。 |
到期日: — 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。 — 第 8类和第 9类,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—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—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。 |
7(a) |
高熔融温度型焊料中的铅(例如:铅基合金中铅含量 ≥85%) |
适用于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 (本附件第 24点所列申请除外 )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第 8类和第 9类,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。 |
7(c)-I |
电子电气器件的玻璃或陶瓷(电容中介电陶瓷除外)中的铅,或玻璃或陶瓷复合材料中的铅(例如:压电陶瓷器件) |
适用于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 (本附件第 34点所列申请除外 )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第 8类和第 9类,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。 |
24 |
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。 |
到期日: — 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。 — 第 8类和第 9类,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—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—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 |
34 |
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中的铅 |
到期日: — 第 1至第 7类和第 10类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。 — 第 8类和第 9类,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,截止至 2021年 7月 21日; — 第 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,截止至 2023年 7月 21日; — 第 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 11类,截止至 2024年 7月 21日 |
成员国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公布符合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定。本指令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,即2018年6月7日。